人壽保險是以死亡為賠付的,其中壽險的理賠時效是指,保險公司從接到報案到結案的處理時間限制。那么,具體人壽保險的賠償要多少時間呢?
理賠時效分為幾種類型,無論是保險公司、被保險人、受益人,都應該遵循理賠時效的規(guī)定。
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應遵循的理賠時效
自受益人或被保險人得知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的一段時間,應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段時間的長短根據(jù)保險合同決定,對壽險而言,理賠時效通常是五年。一旦超過理賠時效,則被視為自愿放棄了索賠的權利。
保險公司需遵循的理賠時效
在接到完整的理賠材料起的三十天內(nèi),保險公司應給出核定結果,并進行書面通知。
自給出核定結果之日起,如果保險公司認為不屬于賠償責任,應在3天內(nèi)發(fā)出拒賠通知;如果屬于賠償責任,應在達成理賠協(xié)議之后的十天內(nèi)支付保險金。
壽險理賠時效的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的是,壽險理賠時效不是從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開始計算的,而是從受益人或被保險人得知保險事故發(fā)生的時候開始計算。
例如:老王給自己買了一份終身壽險,填寫的受益人是兒子小王。有一年,老王在出差途中遇害身亡,小王一直以為老王只是失蹤,直到一年后才發(fā)現(xiàn)老王早已身故。那么,這份壽險的理賠時效就是從老王身亡的一年后開始計算的。
所以說,買了保險要及時告知家人,萬一出險也要及時理賠,以免錯過理賠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