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保險中,重疾險是比較重要的險種,但是重疾險并不能保證所有的疾病都能得到保障,主要是針對身體危害較大,病情嚴重,治療費用高,恢復期長的大病。為應對這些重大疾病的保障問題,保險公司也推出了不同種類的重疾險產品,如為滿足用戶不同保障需求而推出的單次賠付、多次賠付重疾險等。以下是具體了解大病險是什么疾病以及多次賠付重疾險在分組時如何進行比較合理。
一、重大疾病險有哪些疾病
為規(guī)范重疾險市場,銀保監(jiān)會明確規(guī)定,所有的重疾險都必須還包含25種重疾,這25種重疾相對來說較為高發(fā)且常見,比如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冠狀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等,占據重疾理賠率的95%以上,所以購買重疾險不能只關注保障的重疾數量,數量不能代表什么,質量才是最重要的。而2020年新規(guī)出臺后,增加了3種重疾和3種輕癥,變成28種重疾+3種輕癥,新增3種重疾包括: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新增3種輕癥包括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后遺癥。疾病保障更為全面,給予用戶更充分的保障。除了重疾和上述新增的3種輕癥,銀保監(jiān)會對重大疾病保險保障的中輕癥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所以各家不同的重疾險輕中癥病種可能會稍有不同。
二、多次賠付重疾險怎么分組更好
多次賠付重疾險有兩種,一種是不分組多次賠付,一種是分組多次賠付。不分組多次賠付僅限制賠付次數,一般為2-3次,不分組多次賠付則對重疾分組,僅限制每組內賠付次數,一般為每組1次,直到每組賠付次數用完或合同到期為止。
在多次賠付重疾險的分組里建議大家重點關注6種重疾(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和終末期腎病)的分組情況,當然最好的情況肯定是這6種重疾分別屬于不同組別。所以在投保時要注意看惡性腫瘤是否單獨一組,因為惡性腫瘤的理賠率占了所有重疾險的60%以上,單獨把惡性腫瘤分在一組是非常有必要的。這樣即使患了惡性腫瘤,獲得了賠付,也不影響其他重疾的保障。
其次,看5種高發(fā)重疾(6種除了惡性腫瘤)的分組是否分散。這5種重疾的分組越分散越好。越分散,也就代表了它們理賠的相互影響越小。再來看分組之間的疾病是否有關聯(lián),如果兩種疾病有關聯(lián)的話,那么發(fā)生過其中一種之后,另一種疾病的發(fā)病可能也會提高。這時如果把這兩種疾病分散在兩組的話,那么獲得雙倍理賠的機會也就更大了。
我們可以從中了解到,重疾險并非涵蓋所有疾病,涉及的疾病種類多且復雜,治療周期長,而且銀保監(jiān)會有明確規(guī)定,所有重疾險都包含25種高發(fā)重疾,這些疾病的理賠率較高。與此同時,對于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在投保時要注意優(yōu)先選擇非分組賠付的產品,對于分組賠付的產品要仔細檢查分組是否合理,以便獲得更加全面的保障。